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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女军烈士档案被非法篡改冒领抚恤金,维权30逾年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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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女军烈士档案被非法篡改冒领抚恤金,维权30逾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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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0 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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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军烈 士的档案离奇地被非法篡改为男军烈 士,冒领烈 士抚恤金。该烈 士的直系亲属维权30逾年毫无结果。这是发生在广东省遂溪县涉及假军烈属的腐败案件。
女军烈 士的基本情况:
陈兴,又名李兴、李英,女,广东省遂溪县洋青镇畔塘乡潭平村人,现遂溪县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谭一队。1927年,出生于遂溪县界炮镇李氏人家,原名李兴,2岁时,生父病故。1929年,母亲改嫁潭平村陈必齐,其随母生活,改姓为陈,叫作陈兴。
1947年,陈兴参加革命,是遂溪县中区情报通信员,化名为李兴、李英。1948年在遂溪县城月执行任务时被捕。1949年4月被国民党反动派枪杀于遂溪县城月墟刑场,年仅22岁,牺牲前未婚。1952年被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 士,其家庭从1952年起受到各级相关领导慰问直到90年代(见《证明》证据)。况且,湛江市档案馆:卷宗号85、目录号n2、案卷号032保存着潭平村李英(女)、叶生等同志参军,并在战斗中牺牲。
陈兴(女)烈 士与陈光荣是直系亲属关系。
女军烈 士档案离奇被非法篡改
经《革命烈 士情况登记表》查明:李兴(曾用名李家)烈 士的主要亲属与烈 士关系显示“兄,陈成斋”,陈成斋按指模为证。但陈成斋只有一个弟弟陈养廉。况且,李兴与陈成斋不同姓。
此外,陈兴(李兴)烈 士由“女”改为“男”,籍贯由“潭平村”改为“泮塘村”,还添加曾用名“李家”。
但《广前公司维 稳综治办、信 访工作会议记录》、《遂溪县志》均显示李兴的籍贯是潭平村人。
遂民信[2018]10号《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查明:1989年,陈成斋领取二份军烈属抚恤金,其中一份是陈兴(李兴)烈 士抚恤金。据此,陈成斋冒充李兴烈 士兄长的证据确凿。
女军烈 士直系亲属维权30余年未果
1983年,民政部门通知烈属换《革命烈 士证明书》证。陈光荣遗失原证,补办时,发现陈兴(李兴)烈 士的信息资料被篡改。自此,陈光荣家属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1年,遂溪县民政局作出遂民访(2017)23号《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认定了陈兴(李兴)烈 士是陈光荣的姐姐。
2011年,遂溪县洋青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证明:1999年之前,陈光荣一直享受革命烈属优抚待遇。
2018年,遂溪县公证处作出《公证书》(2018)粤湛遂溪第1326号证明:陈兴与陈光荣是姐弟关系。
2019年7月8日,遂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答复:据县、市、省信息采集内容,陈光荣是烈 士陈兴(李兴)遗属。
况且,多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多名证人证明:陈兴(李兴)与陈光荣是姐弟关系。
然而,1999年4月,广前公司泮塘外村(队)书记陈锦标(陈成斋儿子)串通广前公司新田分公司副经理陈曾(泮塘村人)、洪武(武装部部长)等10多人,在遂溪县民政局,举手表决陈兴(李兴)烈 士烈属持证人,判给陈成斋。这种做法,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2011年,遂溪县民政局作出陈光荣上 访信件的答复:称陈兴18岁时在家庭的包办下与洋青镇泮塘村陈养廉结婚,烈 士证明书及待遇应是陈养廉直系亲属享受。但档案中没有陈兴(李兴)与陈养廉结婚的记载,纯属造假。
据陈光荣儿子反映,2017年9月,陈光荣委托儿子到广东省民政厅上 访,接访的卓志强厅长说:“烈 士的评定是以1952年前的法规以及烈 士档案为依据,该档案永久性保存;谁人胆敢篡改了烈 士资料?为什么县、市几十年来不向省厅汇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查严办”。但遂溪县民政局吴诚股长之前说过:陈兴(李兴)烈 士1952年之前的档案找不到了”。2018年5月,陈光荣到湛江市民政局上 访,接访的优抚科科长林某才说:“你姐姐李兴烈 士档案错到北京了"。
尽管如此,湛江市民政局作出的湛民函(2018)168号《信 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林某才科长组织联合调查组采纳了陈曾(1940年出生)的口头证言:“李兴在1946年,(即19岁时结婚,当时,陈曾仅6岁),当年陈成斋送定礼到李姓家庭(即李兴生父的家庭),并在本村摆酒,确认陈养廉与李兴的夫妻关系,还有老人可以作证”。但李兴2岁时生父已病故,显属荒唐的证据,故不能成立。
更加荒谬的是,该《信 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否定陈光荣有个姐姐叫陈兴(李兴)的事实。
目前,该女军烈 士档案被非法篡改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希望相关部门本着“有错必改”的原则,为其直系亲属陈光荣补办回《烈 士光荣证》,其遗属应享国家抚恤和社会尊崇。(作者:陈广贤,莫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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