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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涉嫌套路贷 证据确凿为何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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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6:0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针对临海云方重工有限公司的蒋定格、陈刚等人伪造临海市邦达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向临海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诈骗2000万元的案件重新提起诉讼,最终临海市公安局做出了因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的决定。
        瞒天过海伪造合同
        梳理案件过程发现,2013年4月25日,临海市邦达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定格,将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林云方并更名为云方重工有限公司,根据协议要求,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蒋定格承担。但蒋定格却利用自己实际控制邦达医药、正负电子、临海华信的便利,伙同临海华信经理陈刚伪造借款合同,从临海华信分次共计贷款2000万元,上述款项仅在邦达医药过账之后就最终转回了临海华信。
        2018年6月1日,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材料不足为由做出不支持云方重工的监督申请的决定。
        2018年7月4日,临海市公安局启动调查流程提审蒋定格,在笔录中,蒋定格对借用他人身份证伪造贷款合同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2000万元贷款与云方重工无关,是股权转让前他自己骗取贷款后直接归还其个人借款,已构成套路贷方式诈骗贷款的犯罪事实。
        不予立案迷雾重重
        尽管蒋定格伪造合同诈骗的事实已经认定,但在临海邦达医药股权转让协议、蒋定格询问笔录、走账流水等相关证据齐全,犯罪事实明确的情况下,2019年1月23日,临海市公安局依然出具了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云方重工应按法定程序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而非以诈骗罪受理此案。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面对这起数额巨大的合同诈骗套路贷,现已造成本企业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面临破产、几百名员工下岗的危难苦境,云方重工自身权益又该如何维护,特此呼吁各上级领导单位派员督办查明,还企业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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