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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宁晋:村集体土地违建商品房售卖 政府监而不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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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06: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5月9日宁晋县人民政府根据2018年6月,河北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违法占地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违法占地限期“清零”,到2020年底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同年3月宁晋县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的通告》指出特别是对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必须由村委会主导,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县政府批复后方可实施。即日起,一旦发现有未经县政府审批仍擅自施工者,依据《城乡规划法》,责令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一律予以拆除。



然而,时至今日宁晋县三令五申的管控、清零要求,并没有刹住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的步伐,在宁晋县侯口镇城北村,在一河北泰谦线缆有限公司院内,3栋7层高且无任何审批规划手续的住宅建筑拔地而起,乡、村两级政府并未履行各自的职责,而是任其建设并以每平米2000元左右销售。

侯口镇城北村村民对此也是见怪不怪,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该事,媒体也报道过该项目,但最终都不了了之,该小区依旧在建设中,当地政府对此事监而不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的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益用地需求量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城市内的地价一路飙升,然而,看到商机的农村小产权房屋建设者,利用身边的“关系”扫平障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再无任何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就敢在村集体土地上私自开发建设‘无证’房产,并公开对外售卖,随着我国对小产权房政策的收紧,伴随而来必将引发一系列纠纷。

【律师提醒】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的买卖受到法律上的诸多限制,购买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具有巨大风险。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仅要查看销售方是否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严格审查房屋的权属,签订购房协议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证明;二要认真审查出售房屋一方的资信;三要尽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明确一旦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顺利过户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杨杰)转自新华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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