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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回不去的马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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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13:5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美)迈克尔《与狼共舞》   

     

  当文明用野蛮的方式强制导入,以错误的程序启动的系统,就有了无限无解的BUG,《与狼共舞》这本书充满了对生态对自然的赞美和惋惜,以及对文明所带给大自然的创伤、对人类至今享受的文明成果进行了戳心剔骨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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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     

     

  军人邓巴,因为伤痛求死,于是在一场焦头烂额的战役中主动请缨吸引火力,不料偏偏如有神助,成了英雄。痊愈后的邓巴中尉,有着浪漫情怀而文艺范的英俊青年,得到了一个机会,带着英雄的身份去西部"赛奇维克要塞"戍边。西去的路上,邓巴的心情激荡,脑海里的声音如是默语:"这是去朝圣。"   

  小说用一个小人物这样切入了美国南北战争和戍垦边疆时期的画卷。《与狼共舞》一书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边境驻守,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印第安科曼奇部落交上了朋友,原本是一座边疆和谐安定的桥梁,却反而被后来进入的白人军队视为叛徒。   

  小说的基本结构是简单的,主要分为三个脉络:人与自然,心灵与爱情,战争与文明。展现的矛盾也是三个:戍边与土著的矛盾,部落与部落的矛盾,印第安人与自诩为文明人的矛盾。结构清适合白癜风的土方治疗晰而简洁。   

  从文学角度看,小说的语言非常精到,翻译也功不可没。对西部风光的描写,令读者如痴如醉:"空气香醇,似可掬饮,温和的旭日照耀着一切,却没有晒枯一片草叶。"   

  在仰望星空却满目卫星的现代文明笼罩下,只要想到有那么一人一马一匹狼,奔跑在黎明的曙光下,裸泳在西下的落日里,野草一望无际,空气轻柔如羽,那种永逝的幸福简直令人泪下,那一切曾经存在过,只在早已无可回望的北美西部大草原。   

  文明最大的罪恶,是用美丽的借口包装了人类的贪欲。野牛群在草原上,波澜壮阔地存在,它们随着季节变幻的居住迁徙,跟印第安人冬令夏季分别扎营的生态一样,是流动着的天地间的和谐乐章。   

  当野牛群到来之时,那是一种何等的壮美场面,冬季将到的夜晚,小屋颤抖,马灯巨晃,一种奔腾之声动地而来,成群的野牛如同滚雷震撼着草原,那野牛,对草原意味着如同大海之于鱼类,天空之于飞鸟,空气之于人类,他们就是草原的生命!   

  野牛对印第安人来说,是草原之神,让印第安人敬畏如天,也是族群生命延续的恩公,所以他们获取冬粮的方式,其实是跟自然的一种祷求,跟动物约一场公平的角逐运动会。而另一种所谓文明的武装,带来的是毫无顾忌的杀戮,却仅仅只为了劫取野牛华丽的皮毛,抛下无数野牛血淋淋的遗体,无辜的草原之夜,却在发生着令人战栗而毫无羞愧之心的惨烈暴行,星星都要哭了。   

  狩猎和杀戮,一种是用生命在祭祀,在生发,是大自然中沸腾的生命热潮;一种只是用生命饲喂贪婪,是开满恶之花的巨壑在裂开了无底的血盆大口。   

  在邓巴到达"朝圣"之所的时候,美丽的草原其实已经开始被文明的口撕裂,要塞边上美丽的河流,从远处蜿蜒而来的河水,清澈甘甜,到了驻地附近,却臭味熏天,布满了动物的尸体和人体的排泄物。那些腐烂程度不同的羚羊、奔鹿、野兔和珍珠鸡,或因为之前驻守士兵的无聊,或为了排遣被放逐的郁闷,或只为了消耗累赘的军火,或……却唯独不是为了果腹生存,总之,这些曾经活蹦乱跳的生命,就这样从大自然的精灵,而沦为一滩草原的垃圾。   

  小说通过邓巴上尉,这样一个白人军官来反思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其实不难,一个人,当你与自然和平相处的时候,一定不会永远寂寞。那条小河,在邓巴的打理下,焕然一新,靓丽的如同长发垂于北美大陆的美女。当人心存良善之时,是哪怕一头陌生的孤狼,也会在在远处静静地观望,直到最后成为无可分割的朋友。   

  "两只短袜"是一只孤单野狼,人兽间没有语言,但作为两个事实上必须相处的同伴,善意不一定用语言。当然,小说主述的依然是人与人,广袤的西部大草原,生活着部落众多的印第安人,戍垦边疆,必定无法避开这些草原上生龙活虎的族群。   

  科曼奇部落智者"踢鸟"剽悍的行为、狂野的装扮给邓巴中尉的震惊,如同"当头一棒",而的邓巴中尉那"弹睛落泪"的雪白肤色,给科曼奇人平生了无限疑惑:"怎么会有如此令人费解的种族?"   

  邓巴中尉与狼之间的默契友好,令科曼奇勇士们惊叹,"与狼共舞"就是勇士们给邓巴取的名字。"握拳而立"这个女子,更是上天的神迹,一个白人女孩子,遭受了印第安波尼部落的灭门,却得到了印第安科曼奇部落的疼爱,这充分说明:人与人,其实并没有什么种族的隔阂,有爱的地方,就有亲人。   

  邓巴在科曼奇的营地,迎娶的是白人姑娘"握拳而立",但显然,他被公认为科曼奇部落的女婿,围着火坑轮流抽印第安长烟斗,跟"笑口常开"这些孩子们翻筋斗,跟全族战士一起狩猎野牛群……真正的天伦人伦以及原始之爱,就这样把“文明”征服得一如尘埃。   

  当文明用野蛮的方式强制导入,以错误的程序启动的系统,就有了无限无解的BUG,如果认定某地某物当属自己,那便是一种灾难。邓巴为了阻止白人军队对印第安的杀戮,阻止炮下的文明掳掠这片土地,就这样被认定为民族的叛徒而受尽暴力。对于美洲大陆,白人是外来者,对于要塞,狼也是外来者,礼貌和赠予,诚如西班牙作家松苏纳吉所言:"是人类相处的金钥匙",如果认定某地某物当属自己,那便是一种灾难。   

  除却人性,文明就只是一面旗帜。欲望的目标太多,会导致价值观畸变。所有的侵占,杀戮,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张皇,来自对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匮乏的恐惧。小说给人最大的震撼是:当标榜现代文明的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马背文明,究竟是谁更可悲?   

  邓巴的一马一狼,最后死于军队的口下,预示了这片美丽的土地将不再洁净,不再清净,把对方,视为同伴,还是,视为敌人,就是埋下了不同的种子,会在土里长出什么,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时至今日,印第安人至今未消的"被侵略"的悲怆,是所有美洲大陆后起者需要自我救赎的原罪,另一方面,也是印第安人需要自己卸下的心灵负担,因为,世界还将继续。   

  作者迈克尔·布莱克自小因为一些偏激文艺作品的误导,认为印第安人非乞即偷,成年后也一直耽耽于白人士兵情结,直到接触到一些中肯的读物,对印第安人开始产生了编辑评语纸媒已刊,请勿无偿转载转发。(作者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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