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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作,老赖的欠款为什么就是给付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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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作,老赖的欠款为什么就是给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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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2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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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最高法和全国广大媒体:
我叫周银伍,家住湖北省孝昌县小河镇红河村,家有四口人,是一位可怜的农民工代表。2011年我在河南省焦作市做装饰装修工程,给焦作市鑫龙泉洗浴中心搞装修,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该洗浴中心,共拖欠我劳务工程款等37万元。从2012年到2018年,我妻子来回奔波五六十次,花去旅差费5万余元,鉴定费4万元。由信访到打官司,前前后后整7年,至今我们也没有要下一分钱。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从2017年11月28日判决书生效起,目前也过去一年多了,山阳区法院不仅没有给我执行回分文的钱来,而且在网上连生效的裁判文书都查不到,我们能网上看到的居然是,2015年和2016年该法院说我起诉被告名称有误而驳回我起诉的两个没用的裁判文书。这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是多么的令人伤感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5月,我在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的白桦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做装饰项目经理,为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北段凤凰小区对面的鑫龙泉洗浴中心搞装修。因故白桦林装饰公司将该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我,总工程价款为78万元,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公司承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鑫龙泉洗浴中心增加工程项目,其增量工程款为160972.24元,2011年7月,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公司因拖欠我的工程款致停工,经我与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公司负责人李小民及焦作市鑫龙泉洗浴中心股东协商,由我继续施工,两被告承诺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1年8月工程基本完工,鑫龙泉洗浴中心拖欠我工程款几十万元,我追要工程款未果只能再次被迫停工。当年,我因为拖欠有工人的工资,就曾多次找焦作白桦林公司及郑州总公司顾生龙董事长,说只要公司把工人的工钱付了就行,可白桦林顾董事长居然说他不欠我一分钱。
无奈,在2012年我开始上访,曾多次找焦作市政府信访办,焦作市建委装饰科,焦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其后我们又多次找河南省信访办、省清欠办,还给当时河南省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写过信,为此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曾出面调查过,可都没有结果,再后我多次信访到中央。2012年腊月大雪纷飞,我妻子带上八十岁的老母亲去白桦林找公司讨要血汗钱,白桦林分文不给,顾生龙身边的帮手还说“在郑州要是再看到你们就杀了你们!”恶毒的把我们赶走了。真是叫我们寒心,无奈中我妻子就偷偷的带上我老母亲到白桦林等其开门,让我的老母亲一人在白桦林公司总部等,反正他们就是不给钱,可我的老母亲回来后就一病不起,没过几个月就离开了人世,而做为子女我们真是痛彻心扉,痛悔自己的不孝……而我的妻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我们的孩子们要读书,日子不能过,为此我妻子常常痛哭不已,而我们在湖北当地我们家至今还是村里的精准扶贫户。这种非法的拖欠,叫我们痛不欲生,叫我们变成了无可比拟的穷人。现在我们反倒欠着焦作市当地几个农民工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忍的!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听从政府部门的劝告,让我们走司法途径去索要欠款。我夫妻俩无数次去法院,一问人家说要诉讼费,因没钱打官司,直到2015年我实在不甘心,才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去走司法途径。可立案后,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山阳区人民法院说我们起诉的被告“焦作市鑫龙泉洗浴中心”名称有误,就以民事裁定书(2015)山民二初字第00373号,驳回了我们的起诉;同时法院又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发出“(2015)山民一初字第00821号”【见图1】让我们“自愿撤诉”。这是两个能够从网上查到的法院法律文书,可是我怎么也想不通,河南省高级法院已经规定了,河南境内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都必须上网。然而,我们的能够发生作用的判决和裁定网上却根本就没有。这就是山阳区人民法院(2017)豫0877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8民终3556号民事判决书【见图2】。尽管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我们于2018年1月17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请求事项是:1、要求被执行人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369305.38元及利息(自2011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要求被执行人焦作市白桦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鉴定费40000元;3、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6594元。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可是我们的请求如泥牛入海,杳无踪迹。我们申请强制执行至今快一年了,没有任何结果,今年六月份法院执行法官沈跃峰让我去法院说,白桦林焦作公司关门网上查不到任何财产信息,还说叫我下次来和谈,说他跟公司的人很熟,我真是很无奈。既然已经判决,怎么能够进行和谈。我回到湖北后多次跟沈跃峰打电话催问,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法院很忙正在查卷等,直到2018年12月15号我又去了一次山阳区法院,仍然没有结果。我对沈跃峰法官说让其强制执行,沈跃峰法官则说他只能执行公司,而白桦林焦作公司是关门的,法院无法执行;我说要求执行法人,他问我法人是哪里的?他人不在焦作如何执行?我说你们焦作法院只执行焦作的法人,别的地方就不能执行了吗?他便不做声。后来我问他我的案子法院到底是能执行还是不能执行,他说他要找公司的其他股东……
其实,法院里的某些人,明显的与欠债的老赖相勾结着,目的就是坑我和干活的工人。这种依靠权力强取豪夺老百姓血汗钱与利益的行为是不可思议的。在二审开完庭以后,白桦林的周少钦竟然公开对我妻子说“就算判决了,那也只是一张废纸!”固然,我们是农民,谁都可以瞧不起我们,但是我们也是人啊,我们赢了官司,法院却在执行环节与欠债当事人沆瀣一气,这难道不是在犯罪么?
我提供了一个“财产信息”【见图3】,法院则说我提供的不可以查,那是其朋友的房产,其实,我很清楚罗艳霞就是白桦林公司顾生龙的老婆。难道我苦苦追索了7年的债务就这样平白无故的要消失了吗?难道法院真是如此的无力吗?难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多次表态,实现执行难的基本好转要照样在焦作落空吗?(我实名投诉,我没有说一句假话,此附我本人的身份证和法院的判决书,我为自己的言行负全面责任。)
此致
投诉人:湖北省孝昌县小河镇红河村 周银伍 (河南焦作欠款案)
联系电话13177272892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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