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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都区:随便一句"套改错误 ",那他的"副处级"工资待遇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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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06:1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成都市郫都区的王俊杰,是一名公务员,工作年限达30年。万万没想到,2017年成都市施行“职级并行”的有关规定,王俊杰应该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却因组织人社部门随便一句"审查把关不严",错失晋升的机会。

  组织人社部门不能随便一句借口,就"一推了之"。即使是所谓的"错误",难道责任需要他来承受吗?认定"错误"的依据是什么?认定2O06年按主任科员登记而不是按科长登记的依据又是什么?县级部门(包括镇)工青妇等负责人错误地登记为乡科级正职,为何还要正常晋升?2004年和2005年越级晋升的主任科员为何还要作为晋升的依据?这是乱作为。

  据了解,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调查,郫都区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并进行了所谓的"处理"。王俊杰说,仅仅对一位人社局退休二线且是一位患有癌症的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这样就"万事大吉"了!这算什么解决问题?

  2017年5月,王俊杰将工作单位区纪委告到市委,仅仅一个月时间,王俊杰被调离工作岗位,为什么调离举报人?这是“打击报复”!也更是不合法的手段。更蹊跷的是,王俊杰被调到交通局没有征求本人意见,而且没有收到任何合法的调动手续。

  王俊杰认为,这是不合法的调离。纪委没有跨部门调动的权利,组织人社部门也没有调动通知。因此,王俊杰没有去交通局报到。半年期间没有任何人过问,工资照常发放,按照常理,没有去报到,要有人打电话通知,但什么都没有。

  交通局共发放了2017年7月到12月共6个月的工资,2018年1月到6月停发工资。王俊杰说,为何同样没去报到,交通局却做出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难道交通局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原单位纪委领导告诉王俊杰,如果去报到,交通局会正常发放工资。

  2018年7月6日,王俊杰前往交通局报到,可截止2019年1月份,还是不发工资。原单位纪委的领导又告诉王俊杰,只要写不去报到认识的"错误"或开三甲医院证明可根据表现发工资。

  王俊杰说,这是在逼迫他承认“错误”。

  一位工作年限达30年的公务员,却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难道有关部门不管不问吗?

  王俊杰说,事情不解决,他将会持续反映问题,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根据王俊杰本人反映如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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